9月9日至12日,习近平主席特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率公安、安全、司法、网信等部门有关负责人访问美国,就共同打击网络犯罪等执法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重要共识。
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犯罪场所逐渐由传统的物理空间转向网络空间,网络受众多、传播快,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手段不断实施诈骗、窃密、诽谤、色情等活动,严重破坏了网络安全秩序,损害了公众的切身利益。中美两国作为互联网大国,面对严峻的网络犯罪形势,有必要加强网络安全领域的互信与合作,并以此为契机,增强打击网络犯罪的广度和深度。这在网络时代里,具有十分鲜明的现实意义。
首先,国际合作有利于增强网络犯罪的治理广度。网络跨地域的属性决定了网络犯罪并非一国之事,借助于网络技术,犯罪分子只需在电脑或者移动终端之前就可以实施犯罪行为。从司法实践来看,国际网络犯罪形势不容乐观,一起网络犯罪案件往往牵涉多个国家。例如,在我国查获的多起网络色情案件中,其网站服务器均设在境外;网上盗取银行账户行为,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可能分属两个国家或者地区。因此,面对国际网络犯罪,如果仅靠一国之力,很难对其进行有效、彻底地整治。为此必须加强国际间合作,使各国对基于网络犯罪的危害性达成共识,在打击行动中增强互信,形成合力,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对网络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减少并杜绝网络犯罪侵害公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其次,国际合作有利于增强网络犯罪的治理深度。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从表面上看只是犯罪空间发生了变化,但实际上其犯罪形式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网络开始从犯罪地点逐渐演变为犯罪工具、犯罪对象等。这样的变化要求我们必须转化思维,通过多角度、多途径、全方位的打击手段,有效增强网络犯罪的治理深度。由此,在打击网络犯罪过程中,国际合作显得十分重要。通过国际合作,能够及时交流网络犯罪动态,科学准确地预测犯罪形势,详细全面地搜集犯罪证据,并且能够集多国之力共同打击网络犯罪,做到“治标更治本”,有效并有针对性地遏制网络犯罪的蔓延态势。
再次,国际合作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网络将世界变为“地球村”,将世界各国紧密联系在一起。网络犯罪的国际性和跨地域性,使得其危害性愈来愈大。例如许多国家都曾因为网络谣言而出现群体性事件,对国家及执政党形象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从一定意义上来讲,网络安全就意味着国家安全。面对严峻的网络犯罪形势,世界各国必须摒弃分歧,在完善国内相关立法的同时,积极加强国际间合作,更加有效地防控网络犯罪。网络犯罪危害的是全球网民的利益,同时也关涉到国家的稳定秩序,因此,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加强国际合作既符合本国利益,也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网络时代里,许多犯罪活动早已突破了国界,形成了全球威胁,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我们必须加强国际合作, 国家间也应减少相互间的指责,不断增强打击网络犯罪的广度与深度,维护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新形势下,国际合作是必要的也是急迫的,是打击网络犯罪的必经之路。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网民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建设一个更为健康、文明、安全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