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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声琨:坚定不移地推进公安改革目标的实现
时间:2016-01-08 来源: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1月4日主持召开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扩大)会议时强调,新的一年里,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把公安改革牢牢抓在手上,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公安改革目标的实现。

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公安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修订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修订稿)》。

会议指出,研究出台《公安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依据、程序、进度和结果等信息,对于深化执法公开、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要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同时切实加强对各地公安机关的培训辅导,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操作指引。

会议强调,修订《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是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要抓紧修订规定,明确考评范围,科学规范设置考评标准和项目指标,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好执法质量考评的积极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办案民警的积极性,增强责任心,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过错的认定标准和责任划分,区分不同情况追究责任,落实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部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和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披荆斩棘的勇气、勇往直前的毅力、雷厉风行的作风,继续攻坚克难、矢力推进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要紧密结合实际提高落实执行力,做到方案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取得预期成效。对已经列入计划尚未出台的,要认真调研论证,更加注重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进一步明确改革时间表、责任书,蹄疾步稳地推出新的改革举措,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傅政华,部党委委员、副部长陈智敏、黄明、李伟,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邓卫平,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庆丰,部党委委员、反恐专员刘跃进,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王俭出席会议。部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